央行票据有什么用「国债和央行票据的区别」
央行票据是什么意思?央行票据的作用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
央行票据的作用
1、丰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弥补公开市场操作的现券不足
自1998年5月人民银行恢复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以来,主要以国债等信用级别高的债券为操作对象,但无论是正回购还是现券买断,都受到央行实际持券量的影响,使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央行票据的发行,改变了以往只有债券这一种操作工具的状况,增加了央行对操作工具的选择余地。同时,现有国债和金融债期限均以中长期为主,缺少短期品种,央行公开市场以现有品种为操作对象容易对中长期利率产生较大影响,而对短期利率影响有限。引入中央银行票据后,央行可以利用票据或回购及其组合,进行“余额控制、双向操作”,对中央银行票据进行滚动操作,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增强了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2、为市场提供基准利率
国际上一般采用短期的国债收益率作为该国基准利率。但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绝大多数是三年期以上的,短期国债市场存量极少。在财政部尚无法形成短期国债滚动发行制度的前提下,由央行发行票据,在解决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不足的同时,利用设置票据期限可以完善市场利率结构,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3、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工具很少,由于缺少短期的货币市场工具,众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去追逐长期债券,带来债券市场的长期利率风险。央行票据的发行将改变货币市场基本没有短期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灵活调剂手中的头寸、减轻短期资金压力提供重要工具。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等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它的发行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个人不能直接投资。2007年我国央行票据的交易商共有52家,除中金公司、3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和2家基金公司外,其余的均为商业银行。一般而言,中央银行会根据市场状况,采用利率招标或价格招标的方式,交错发行3月期、6月期、1年期和3年期票据,其中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品种为主。
理解央行票据,首先需要理解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统投入或撤走准备金,用来调节信用规模、货币供给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公开市场操作是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国,人民银行则从1999年开始将其作为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央行票据则是我国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工具之一,它出现于2002年。在此之前,国债和金融债是主要操作对象。发行央行票据,是一种向市场出售证券、回笼基础货币的行为;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基础货币的投放。一般而言,央行票据发行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交易,交易方式有现券交易和回购。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有价证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有价证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回购交易则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的交易行为;逆回购的操作方向正好相反。现券卖断与正回购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但是,它们均受到央行实际持券量的影响。
央行票据主要用于承担短期政府债券的功能,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熨平货币市场波动和引导利率走势发挥了重大作用。首先,央行票据承担着调控货币供应量的职能。例如,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的影响下,外汇储备迅速增加使我国外汇占款巨幅增加。为了减少外汇占款增加对基础货币供给增长的负面影响,央行大量发行央行票据,发挥其冲销功能。其次,央行票据可以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防止信贷过快增长。目前在公开市场操作中,央行票据的认购主力是商业银行,定向央行票据更是主要面向资金面宽裕尤其是贷款增速过快的银行发行。例如,今年3月9日向9家商业银行发行1010亿元期限为3年的定向票据。第三,央行票据可以用来熨平货币市场波动。随着我国参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投机资本对国内房地产等市场的投资将会影响国内经济,由此产生的经济波动需要灵活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调节。因此,今后的货币政策将会以公开市场操作为主,央行票据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最后,央行票据有助于形成市场基准利率。央行票据因其灵活性和主动性而成为货币市场的“风向标”,引导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相关债券市场形成相应期限的市场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其一级市场收益率逐渐成为利率的定价基准。当然,要充分发挥央行票据的功能,还必须做好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如存款准备金的合理组合。
但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中央银行票据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东西。1993年,人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当年发行了两期融资券,总金额200亿元。1995年,央行开始试办债券市场公开市场业务。为弥补手持国债数额过少的不足,央行也曾将融资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充性工具。因此,发行中央银行融资券一直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一种重要工具。
央行票据与正回购的区别是什么?
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所谓正回购,就是央行与某机构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国债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卖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再将这部分国债买回。买卖之间的差价,就是这段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成本,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较央行票据,正回购将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较强。
正回购是央行以手中所持有的债券做抵押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并承诺到期再买回债券并付出一定利息。我国央行的正回购操作以7天居多,每周到期再滚动操作。
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之所以叫“中央银行票据”,是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点(从已发行的央行票据来看,期限最短的3个月,最长的也只有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