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票公告「格力地产最新消息利好」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69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T-1):2019年7月26日
●债券付息日(T):2019年7月29日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发行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公司将于2019年7月29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18格地02”、债券代码为“143195”;品种二简称为“18格地03”、债券代码为“143226”。
3. 发行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18格地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18格地03”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
5. 债券期限:“18格地02”为5年期,附第二年末和第四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8格地03” 为5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342号。
7. 债券利率:“18格地02”票面利率5.30%,在前2年固定不变;“18格地03” 票面利率5.50%,在前3年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
对于“18格地02”,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6日。
对于“18格地03”,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 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的7月2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8格地02”票面利率为5.30%,每手“18格地02”(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00元(含税)。
“18格地03”票面利率为5.50%,每手“18格地03”(面值人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26日
2. 债券付息日:2019年7月2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格地02”、“18格地03”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剑声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756-8803772
传真:0756-8860609
邮编:519000
2、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联系人:朱鹏、陈晨、杜世辉、葛程辉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邮政编码:1000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70
关于公司副总裁离职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裁王绪权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绪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予以批准。离职后,王绪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7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50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90.25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6.02%,符合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0.2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07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28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516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3.87%,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