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助力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记者 冯娜娜
近几年,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多种方式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已成金融服务业的共识。同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近几年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已取得积极成效。
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适当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新增的担保品主要包括绿色金融债券、绿色贷款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此次扩大MLF担保品范围,突出了小微企业债、绿色债以及小微企业贷款、绿色贷款并优先接受为担保品,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与此同时,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成国际上的重要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2月公布的信息,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下一次会议将于6月初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的前身是中国于2016年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倡议发起的绿色金融研究小组。
绿色金融的标准还待明确。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立足目前金融业发展中迫切需要多部门协同的领域,针对标准制定、衔接配套以及实施等问题提出了5项重点工程,其中之一即包括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上述规划提出,应该研究绿色金融的内涵与外延,努力建设与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科学适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但绿色信贷的发展已先行明确。
2012年,原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
2013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银监局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工作。
根据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包括两部分:一是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制造端的贷款;二是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包含绿色农业开发项目,绿色林业开发项目,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等十二大项目类型)的贷款。
2015年,原银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能效信贷指引》,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能效信贷业务,防范能效信贷业务相关风险,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发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
在现在可查询到的数据中,原银监会于2018年2月披露了2013年6月末至2017年6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的整体情况。绿色信贷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从2013年末的5.20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6月末的8.22万亿元,其中,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大并且增幅居前。
银行业多种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除信贷方式外,近几年,多家银行包括江苏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重庆银行、交通银行、中原银行等均被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所募资金用于绿色信贷、绿色产业项目。
5月31日,中国银行完成14亿美元等值债券发行定价,在境外发行可持续发展债券和绿色债券。该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对接绿色信贷项目等。此前,作为国际市场绿色债券持续发行人,中国银行已在境外3次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60亿美元。2016年7月,中国银行以卢森堡分行和纽约分行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市场发行了绿色债券;2016年11月,中国银行以伦敦分行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市场发行了中国绿色资产担保债券;2017年11月,中国银行以巴黎分行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市场发行了气候债券。
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2017年,国开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把“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城乡建设、工业绿色转型”作为三大主攻板块,发放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3270亿元。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贷款承诺近1000亿元。2017年,国开行在境内先后发行250亿元绿色金融债,覆盖“大气污染防治”“京津冀协同发展”“绿色循环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清洁交通建设”等专题。当年11月,国开行还成功发行首笔中国准主权国际绿色债券,包括5年期美元债5亿和4年期欧元债10亿。
银行业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绿色金融标准
记者近日从工商银行获悉,该行入选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发起的“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原则”核心银行工作组。作为参与核心工作组的中资银行,工商银行将深度参与该原则起草的相关工作,在推广中国绿色金融先进经验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
据介绍,“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原则”核心银行工作组,邀请来自全球五大洲、19个国家的26家银行组成,为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一整套原则、框架与指引。该核心工作组将于2018年11月26日在巴黎UNEP FI“全球圆桌会议”上发布“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原则”草案,并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征询意见后,于2019年正式公布。届时,“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原则”将与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PRI)及保险可持续原则(PSI)一道,成为指导全球金融业践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承诺的重要标杆。目前,工商银行已派代表参加了核心工作组多轮前期筹备会议,并代表中国银行业介绍了我国在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
本文源自中国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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