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对特殊群体有特殊政策吗「宁波公积金2020年新政策」
又是一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日子。近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相关内容已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
缴存基数怎么调?
根据《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972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2019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假设你的缴存基数是10000元,缴存比例是12%,那么每个月打进你公积金账户的钱就是2400元——其中一半是你自缴的、从你工资里扣的,另一半是单位给你缴的。
还有的人,可能还有一笔住房补贴,也会打进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单位会替你办妥。
要查看、提取你的公积金,上“浙里办”,手机上分分钟就能搞定。
另,想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记住下面这个公式: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X12
目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规定是——
1、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年,且为“首套首贷”——即购买首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
2、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非“首套首贷”,最高可贷40万元。
3、如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5万元的,保底贷款额度按1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要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
4、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比如一对夫妻,丈夫是主贷人,测算可贷10万公积金,而妻子测算可贷30万元,那就可以贷足40万元。
公积金贷款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是有区别对待的,不过不区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单体别墅的公积金贷款不受理。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不同住房的首付比例要求、贷款利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具体而言——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对特殊群体有何特殊政策?
《通知》明确,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须提交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代会或工会讨论决议及申请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记者 周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