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 公积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嘛「漳州买房这个问题公积金」
时间:2022-10-22 17:55:09 • 来源:信息新报
财联社5月19日电,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在漳州市所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额度方面,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财联社记者 王海春)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阅读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2-05-19 18:16:32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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