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月起进一步优化还款「今年起公积金将调整」
时间:2022-10-22 15:57:10 •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掌上靖江
记者昨天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了解到,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一步优化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从放宽贷款担保条件,缩减贷款业务材料,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等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贷款担保条件方面,在我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均可作为保证人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每位职工最多同时担保次数由两次调整为五次。取消直系血亲关系不得担保、职工之间不得互相担保、担保人剩余退休年限不得少于贷款期限等条件限制。缩减贷款业务材料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除外)不再需要提供户口簿。
对于优化贷款办理流程,《通知》明确,不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的其他共有产权人只需到贷款承办银行签署相关材料,不再需要到公积金中心签署《承诺书》(贷款承办银行在公积金中心驻场服务的除外)。此次还取消《泰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放款协议》,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放款协议。
记者:何旭耘 通讯员秦雷 实习生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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