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年限」
江门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日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联合发文)》(以下简称《意见》),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意见》指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同时,《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按照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优先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不得拒绝或阻挠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在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上,《意见》指出,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承诺不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明确告知购房人有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的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采用歧视性定价等方式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在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上,《意见》指出,各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意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若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
【记者】马立敏
【通讯员】张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