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揭贷款保证金业主交」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俗话说,诚信当钱使。下月(5月)起,在安康的房地产企业如有在银行的征信度高、在安康公积金系统的诚信度好等亮点和优势,可优先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深度合作;如企业信用度不良或其贷款逾期率超过1‰,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停止与企业的按揭贷款合作。
据了解,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是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保证资金,开发商承担按揭贷款连带保证责任,直至不动产证办理出来完成抵押登记后方可退回。
目前,安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直按照贷款总额的10%缴纳。此次调整后,最高比例仅为5%,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AAA信用评级只需缴纳3%。全市一年约有5亿元公积金贷款采用按揭方式,预计一年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约资金3000万元。
4月23日,记者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为切实降低房地产企业负担和减轻资金压力,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近日对安康市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自5月1日起按照评级区分缴纳按揭贷款保证金,缴纳比例从原来执行的贷款发放额的10%降至最低3%。
评级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楼盘在公积金系统内的贷款逾期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人服务配合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揭保证金账户情况四个方面,根据得分情况对应确定为AAA、AA、A或信用不良四个信用等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的缴纳比例与信用评级等级挂钩。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AAA、AA、A级信用评级分别按公积金贷款发放额的3%、4%、5%缴纳保证金,信用不良或贷款逾期率超过1‰的,停止按揭贷款合作。初次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A级标准缴纳,次年可申请信用评级。评级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如年中出现逾期率增长过快、客户投诉增多等情况,经核实可对信用评级进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