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房贷商转公「惠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前段时间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布了《关于我市可办理
住房公积金“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受委托银行名单的通告》
惠州市“商转组合”业务银行经办网点(图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转公贷款条件1、商转公贷款分为“商转纯公积金贷款”和“商转组合贷款”,在符合条件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原商业贷款可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转组合贷款的只需向原商贷银行提出商转组合的申请,不需要个人还款)、在非受委托银行办理的原商业贷款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商转纯公积金贷款的需向房屋所在地的(广发银行)提出商转纯公积金的申请,我中心审批通过出具《商转公贷款额度确认书》后,申请人需向原商贷银行还清全部贷款余额);
2、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本数)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4、申请人(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应当在本市商业银行已办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且该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尚未结清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当前逾期状态或累计逾期超过3期(不含本数)不受理);
5、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近5年内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或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近2年内逾期累计超过6期(不含本数)、连续超过3期(不含本数)的不予贷款);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款金额扣除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必须是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才可申请;
8、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系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用于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9、申请人已经取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贷的申请(商转组合的剩余商贷金额不能低于原商贷六个月还款额度,且在办理期间不能结清剩余商贷金额,商转纯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
10、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办出不动产权证书,且该住房应仅为原商贷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抵押权人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1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2、同意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惠州本地宝、惠生活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