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文件「绵阳市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10-16 16:56:08 • 来源:中国绵阳新闻网
疫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可缓缴公积金
绵阳新闻网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黄小芹)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
在支持企业方面,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以下。暂时无力缴存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执行期限至疫情管控解除一年后。同时,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自愿缴存者,在疫情防控期内或疫情管控解除后及时进行补缴的,可视同正常缴存,其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在支持职工方面,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等业务申请截止时限在疫情防控期内的,放宽至疫情管控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有效。疫情管控期内需要租房提取的,可不受原必须间隔12个月的时间限制。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在疫情管控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已报送逾期记录的予以调整。疫情管控期解除后应及时提出申请,并在疫情管控解除后最长6个月内归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我市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经卫健部门认定,近三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可上浮50%,但每户不超过我市规定的单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
编辑:李志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精彩信息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