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北京拟建立公积金信用评价办法 评级差的职工业务办理将受限
时间:2022-10-10 16:55:07 •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8月25日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起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日。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活动有关的各类行为主体。“办法”中将北京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结果区分为A(优)、B(良)、C(中)、D(差)四等,具体又分为A、A-、B 、B、B-、C 、C、C-、D九级,根据上级监管政策适时调整。
根据办法,A级、B级、C级评价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一个自然年度(即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期间发生信用等级调整,新的信用等级有效期按照一个自然年度内剩余时间认定为有效期;D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五年,如期间发生信用等级调整,以新的信用等级调整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其中,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单位,信用有效期内将被采取惩戒措施,包括将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记入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限制其业务办理资格;取消线上业务及自助业务办理资格;失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等。
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职工,信用有效期内将被记入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被限制业务办理资格;被取消线上业务及自助业务办理资格;其失信信息也将被公示;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等。
(编辑:吴佳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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