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公积金提取新规2020「舟山公积金贷款政策」
我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
相关政策作了相应的调整
那这次调整又有
哪些新的变化呢?
公积金提取
一、取消自住住房装修费提取;
二、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才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同一套住房在短期内多次连续交易,频繁转换产权人的,在发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后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含12个月)交易又产生新的提取事项的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政策自2018年7月20日起实施
最 新 消 息
舟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完成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度结息工作。
公积金结息人均636余元
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利息将在7月1日转为职工本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今年,舟山公积金中心向全市15.31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付利息973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68%,人均结息636余元。
公积金结息如何查询?
到底有没有收到利息,收到多少利息?
这些都该如何查询?
方法有很多哦!
▼
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舟山住房公积金微信号、APP、中心柜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查询结息情况。
如果你是舟山高层次人才
那么这里还有一则公积金
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请你查收~
7月11日,舟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出台优惠政策↓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一、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建金监发[2018]1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本细则适用的对象为:舟山市人才办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国际级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杰出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新区特优人才(D类)、新区高级人才(E类)、新区基础人才(F类),具体以《新区人才分类目录及认定标准》为准。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1、高层次人才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提取时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定金合同》和定金收据,并于十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每年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未办妥不动产权证的自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办妥不动产证的自完税凭证载明之日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年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支付的总价款;
4、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提额总额不得超过1年内归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高层次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后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按本市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其中A-E类人才的贷款次数以在舟山市贷款次数为准;
3、贷款发放需要轮候时,优先保证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时间减半。
高层次人才在办理提取、贷款业务时,应提供市人才办的人才认定文件。
四、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
进一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简材料、优流程、推网办,切实方便高层次人才办事。同时,采取上门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和设立服务专员等多种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执行。
六、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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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舟山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