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银川二套房贷款政策」
来源: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鲲鹏)3月25日,记者从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规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和管理,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试点工作。
“2019年4月24日开始在中国银行兴庆支行营业网点,进行二手房贷款新流程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变更后的新流程反馈良好,满意度很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过去二手房交易都要全款支付,再等申请贷款批复,购房人经济压力比较大。此次试点工作在便民服务方面增加了贷款的预审环节,提高了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效率,同时先首付后过户房产的模式减轻了购房人的资金压力,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风险防控方面,确保了房产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杜绝虚假交易,同时借助银行的二手房价值评估系统,有效杜绝成交价格的虚高,降低了公积金中心的贷款风险。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
1、买卖双方持以下手续同时到公积金中心面签贷款承诺书: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
②原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③原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
④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⑤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2、买方支付不低于40%的首付款打入业务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中,银行出具首付款冻结单;
3、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并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5、贷款银行负责监督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6、抵押手续办结后,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将不动产事务中心备案签章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新不动产权证书、新税收缴款书、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扫描至公积金中心系统;
7、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核人员审核上述资料并开具贷款发放通知单;
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至卖方,解除冻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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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单位和个人公积金可申请缓缴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鲲鹏)受疫情影响一些单位出现公积金缴存困难,为保障缴存企业和职工利益,近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公积金暂缓缴存的阶段性政策。
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1月1日至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日期截止至6月30日。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制定缓缴和补缴方案,补缴方案应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缓缴期满后要及时补缴,补缴期不超过12月31日。企业申请缓缴应提供《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职代会或工会通过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文件和缓缴补缴方案。对受疫情影响难以提供的材料,实行信用承诺制办理。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提交的资料审批后,将《缓缴住房公积金通知书》送达申请单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在6月30日前办理补缴,补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贷款权益。被确诊患新冠肺炎的职工;被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职工;疫情期间收入下降50%以上的职工;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外,6月30日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为6个月租金,提取金额不超过8100元,不影响本年度提取额度。对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给予支持,开通“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