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2-10-01 15:57:11 •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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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起,在市本级、伊金霍洛旗服务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缴存职工不需提前准备《个人信用报告》,只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商银行鑫荣支行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在银行留存登记,职工携带贷款其他所需资料直接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贷款申请业务即可。同时,不再受理职工个人提前查询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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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
编辑:杨阳、王淑琪
校对:白倩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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