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事业编待遇「市公安局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为加强新疆尉犁县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建设,尉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及检查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招聘人员享受当地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同等待遇,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七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1000-1200元/月)。
2.工资待遇:
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7583.48元/月
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7157.25元/月
高中(中专)学历应发工资7042.22元/月
初中学历应发工资7010.62元/月
3.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每年900元;
4.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发放第13个月工资(基本工资前三项1600-1900元);
5.工作满一年且年终考核合格者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13000-15000元;
6.发放精神文明奖750-1500元;
7.县公安局配餐中心为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伙食费标准每人每月400元,其中个人每月缴纳100元伙食费,政府补助300元伙食费,伙食品质优;
8.经考核合格,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同时可申请廉价公租房、夫妻房;
9.家不在本地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来探望时,可到公安局接待公寓住宿,住宿5日以内免费。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男性,汉族,不限户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复转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2.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复转军人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聘用;
肥胖的判定标准:体重指数大于等于28
消瘦的判定标准:体重指数小于等于18.5
体重指数的计算方法:体重指数=体重÷身高的平方(kg/m2)
4.近视度数高于400度,不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