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公积金流程与房贷流程「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
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gjj.sz.gov.cn/
其中专办员园地暂没有开放。
直接进入“在线办理入口”页面如下:使用经办人社保电脑号与身份证密码登陆
填写资料并提交
确认同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填写专办员信息并设置好密码,点击提交:
确认所填信息正确无误,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点确定后跳转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业务回执单”页面,单位可自行下载PDF格式的回执保存或打印。到此页面,单位缴存登记已完成。
然后预约好银行办理
首先选择要预约的申报,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机构”操作页面如下:
在“预约机构”操作页面选择要预约的机构,页面如下:
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时间”操作页面如下:
选择要预约的时间,然后点击“完成并打印”,进入“打印预览”页面如下:
打印成功并完成本次申报预约,页面如下:
注:时间需为工作日的上午11点前与下午16点前。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申请表》;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专办员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
(五)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 以上需为原件
缴存需知:公司缴存比例与员工1:1,缴费基数最低为当地工资水平,最高不超过当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关于数字证书:
专办员可以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密码在自助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专办员使用数字证书(密钥)在自助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专办员或者职工使用自助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联系方式075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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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需知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购房合同 ,首付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公证书 ,划拨委托书。
贷款额度
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首付比例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注意事项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记录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一)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二)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四)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以上就是注册企业公积金的操作流程了,希望有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