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没有住房公积金吗?「辞职之后企业年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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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咨询,自己是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20多年了,一直没有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今天就和大家细细地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劳务派遣的那些事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而不是在用人单位!
因此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待遇均与用人单位无关,福利待遇只和派遣单位相关。注意:工伤是特例!
虽然说在用人单位工作了20多年,或许许多福利待遇和正式人员一样。看着别人的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羡慕不已,想通过法律途径获取,这几户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存在劳务派遣?说白了这是一种管理的转接!更直白了一点就是防止你要公积金及年金等福利制度!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是不可能的!
二、关于五险一金及年金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上面是关于五险一金的规定,注意条例的用词:“应当”!不是“必须”!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举个例子:《交通法》规定我们应当遵守红绿灯,如果此时有特种车辆或者特殊事宜,可以“暂时”违反红绿灯信号!如果是必须,就代表无论什么情况均不能违反。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必须,具有强制性,因此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
提醒: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因此未缴纳公积金不一定违法!
企业年金的法律法规为2018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年金办法》,这一办法主要针对企业职工。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条 ……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注意这里的用词,是鼓励,不是必须,也不是应当!不具备强制性!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法律法规为2016年9月28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职业年金基金暂行办法》,此规定具有强制性!)
三、关于维权的那些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维权的主体,是派遣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
其次,具体维权的项目是什么?维权没有缴纳企业年金?法律本就没有规定必须缴纳年金,维权这个肯定是不信的。
因此只能维权未缴纳公积金!
最后,找谁维权?去劳动仲裁?去法院? 都不是,这些都不会受理!
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事实清晰,不是劳动争议,无需仲裁,法院更不会受理!
正确的维权单位是市级以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维权也不一定成功,部分单位可申请不缴纳公积金、部分地区法律规定部分人不用缴纳公积金,当地的政策最关键!
比如上海,就有明确法律规定:“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才需要缴纳公积金,非本地户籍可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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