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7月份调整「养老金缴费比例」
6月底,31个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已经陆续公布。7月1日前,退休人员增长的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了。今年的这一轮养老金调整,终于落下了帷幕。
随着进入7月份,又有新的政策要实施了。从7月1日开始,各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进入了调整的窗口期,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要进行调整了。
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钱数,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的,一般在5%~12%之间。一个单位(一个公积金账户)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工资总额的月均值确定的。工资总额,实际上应当是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制订的《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大组成部分。
住房公积金相应的缴存基数都是设有上下限的,但是上下限的设定标准复杂。不仅跟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不同,甚至各个地区之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标准也不一样。
比如说根据深圳市《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4860元(2020年度深圳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三倍),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2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青岛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6502.75元(青岛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34.25元的三倍),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区为每月1910元,胶州、平度、莱西为每月1730元。
大多数职工的工资水平都是有所提升的,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会有所增长。2020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非私营单位为8114.9元,名义增长7.6%;非私营单位为4810.58元,名义增长7.7%。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承担一部分,用人单位缴纳等额的钱数,缴费放大了一倍。是属于国民收入中的转移性收入,放大了职工的收入。现在大家买房越来越多的人都使用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利率只有3.25%,比很多理财收益利率都要低,比起商业银行贷款划算的多。
进入7月份,除了住房公积金,实际上社保缴费基数也会迎来调整的窗口期。社保缴费基数也是设有上下限,一般按照60%~300%的社会平均工资来核定,不过相应的社会平均工资更为复杂。养老保险统一是按照该省的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来核算。目前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不再使用各地区的社平工资了。医疗保险,大多数地区仍然使用当地的社平工资。
2020年由于特殊情况,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暂时使用2019年的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8年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的)缴纳养老保险。可能有些人知道进入2020年以后,各地改为了2019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出现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但这依然是临时性政策而已。
等到7月份,2020年的各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出台以后,就会核定出真正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了,这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还要重新调整。像青岛市,是从1月份开始补差,这样扣费也是一笔不小的钱。缴费基数下限增长300元每月,需要多扣24元,6个月的补差是144元呢。更何况还有医疗和失业保险。
7月份除了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要公布以外。还有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因素也要公布,只有知道这些因素,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才能计算出真正的养老金。
确实通过一系列的调整,个人到手的工资会降低一些。但相对而言,个人的保障和福利待遇水平会更高,并不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