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归还短期借款「企业老板不得不知道的财务知识之银行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1、信贷限额
含义:银行规定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
注意事项:无法律效应,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信贷限额的义务。
2、周转信贷协定
含义:银行具有法律义务的,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注意事项:(1)有法律效应,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借款要求;
(2)贷款限额未使用的部分,企业需要支付承诺费。
3、补偿性余额:
含义:银行要求借款企业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款额一定百分比的最低存款额。
注意事项:补偿性余额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率)×100% (公式未考虑补偿性余额的利息)。
4、借款抵押
含义:为了降低风险,银行发放贷款时往往需要有抵押品担保。短期借款的抵押品主要有应收账款、存货、应收票据、债券等。
注意事项:银行将根据抵押品面值的30%-90%发放贷款,具体比例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对风险的态度。
抵押借款是一种风险贷款,手续比较复杂,贷款利率较高。
5、偿还条件:
方式:贷款的偿还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
注意事项:企业不希望采用后一种偿还方式,因为这会提高借款的实际年利率;而银行不希望采用前一种偿还方式,是因为这会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6、其他承诺
含义:银行有时还要求企业为取得贷款而作出其他承诺,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保持适当的财务水平(如特定的流动比率)等。
注意事项:如企业违背所作出的承诺,银行可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贷款。
二、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1、收款法: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贴现法:银行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到期时偿还全部本金。(预扣利息)
提示:中国《合同法》第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3、加息法:分期等额偿还本息。
备注:平均贷款可用额是名义贷款额的一半。
三、收款法、贴现法、加息法、补偿性余额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比较
收款法:实际利率=名义利率;
贴现法: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名义利率)*100%,实际利率>名义利率;
加息法:实际利率=2*名义利率,实际利率>名义利率;
补偿性余额:实际利率=名义利率/(1-补偿性余额比率)*100%,实际利率>名义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