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债券承销费率「债券承做收入」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年来,虽然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债券承销报价的约束取得一定成效,但债券承销费率“地板价”依然存在。为此,8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明确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率报备机制,将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的进行执业质量督导检查,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竞争。
8月9日,广发银行公告显示,其600亿元金融债券项目中,申万宏源的中选费率为0.0001%,中信建投的中选费率为0.000133%、国泰君安、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选费率均为0.0002%;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选费率均为0.0003%。由此可见,6家中选主承销商报价水平仍然偏低,若按申万宏源的最低中选费率计算,600亿元金融债券的承销费只有6万元。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债券承销报价频频出现“地板价”,主要还是债券承销门槛比较低,同行之间属于完全竞争,加上承销商抢占资源、扩大规模等多因素所致。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部分承销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恶性竞争的乱象,甚至低于成本展业,既扰乱市场秩序,也难以保证执业质量,让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异化为获取市场份额的“通道业务”,既损害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基,也不利于金融市场改革深化。
事实上,近年来,债券承销费率持续走低。今年1月6日,6家券商中标中国铁投100亿元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承销费报价最低为0.01%,最高为0.03%;今年2月份,嘉兴银行发布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承销服务项目成交公示,中金公司以1万元报价成为成交候选人;去年,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中期票据的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低至十万分之三,即承销1亿元债券只收3000元承销费,预估承销费收入远低于其业务开展平均成本;更为夸张的是,去年,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其承销费率只有千万分之一,1亿元债券只收10元承销费,而且还要两家机构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债券承销机构之间竞争激烈,部分债券承销商重在参与,重在和客户建立联系,也有机构是为了冲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盈利诉求不高;而有些承销商则认为,有些企业信誉良好,且多为续期,承销商尽调压力小,所以即使报价低,成本还是可以覆盖的。
为约束低价债券承销,相关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特别是今年4月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明确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如果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原因。今年6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增加措施约束低价竞争,包括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指标和规范竞争指标;引导弱化对承销规模的过度重视,删除了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指标;若项目质量恶劣能力评价将被扣分。
“部分承销机构低价恶性竞争,将造成风险意识下降,给债券市场带来潜在隐患。从行业角度看,应该继续加大约束,在市场化前提下,提升服务的质量;从监管角度看,因细化监管范围,出台具体指导意见。”郭一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