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加强地方债发行」
下午2点,一场“拍卖会”在金融街10号十一层正式拉开序幕。然而,竞拍现场没有攒动的人群,也看不到频频举起的价牌,只有传真机源源不断吐出的纸张低调地体现着报价的如火如荼。几名现场人员,几台传真机,几台电脑,看似平淡无奇的“拍卖室”却能够串联起数十家甚至上百家“意向买家”,准确记录全部有效报价信息,并通过系统准确高效地为价格确定和标的分配“一锤定音”……这并不是在拍卖文玩字画,而是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的日常场景。
2014年,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渠道,顺应信用债市场发展趋势,规范企业债券发行行为,保护各参与方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明确规定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应使用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或“中债登”)提供支持的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或传真方式进行申购,中央结算公司应做好企业债券发行支持、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工作。对于此举,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企业债券定价发行开启了以集中统一簿记建档发行方式为主的规范化进程。
改革开放促企业融资需求增强,企业债应运而生
作为我国历史最悠久、法律地位最明确的信用债券品种,企业债券始终是国家实施重大战略规划、保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在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从全局高度和战略层面出发,深入推进企业债券改革创新,不断拓展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为企业债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回顾企业债券的发行背景,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改革开放以来,企业融资需求初显。1982年起,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集资,但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次数和范围都很有限。
“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正式开启规范化进程。”该负责人介绍说,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发行计划规模、募集资金投向、发行审批制度等发债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200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企业债券发行主体范围进一步拓宽,担保形式逐步丰富,募集资金用途更加多样化,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2001年,企业债券正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在中央结算公司集中登记托管,拉开了企业债券跨市场发行和交易的序幕。
企业债券集中统一簿记建档发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为规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于2014年4月24日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两《指引》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该项制度的设立,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行为。“此前发行方式人为操控的空间大。比如在主承销商的办公区域进行簿记建档,还没完成可能有人就把投标情况告诉了一些关系好的投资人,这很容易引发腐败问题。”某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该项制度保护了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了企业债券的监督和风险管理。
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企业债可在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簿记建档发行。为防止发生影响定价公平性的信息泄露,簿记建档相关参与方需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包括在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期间,除经过备案的两部手机可带入现场,专门用于发送信息外,其他簿记现场参与人员的通讯设备均统一存放于专门区域,并不得随意使用。现场参与人员与外界沟通应使用簿记现场提供的和经过备案的通讯设备等。
对于现场的工作人员,《指引》要求更严,“发行前应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进入簿记现场应进行登记,名单以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簿记现场。发行期间,如工作人员需离开现场,应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并记录离开事由、时间等相关信息。”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北京某券商的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以往发行企业债一般在主承销商自己办公区域的簿记建档室进行,投标的时间、程序这些都比较灵活。有的认购过了时间也算,认购不足时延迟两三个小时也有可能。《指引》发布后,企业债发行要到中债登统一去做,在电子化的系统上进行,很规范。”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簿记建档是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指引》要求“对于申购截止时间后申购总量未达到计划发行额的,簿记管理人可与发行人协商一致,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且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后,将簿记建档发行时间延长一小时或者择期重新簿记建档。”
大大增强了企业债发行定价的透明、公平和市场化
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创新工作,项目收益债券、绿色企业债券、项目集合企业债券、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债券和PPP项目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成功落地。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合计推出了16个企业债券专项创新品种,切实满足了重点战略领域和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目前我国唯一可跨市场发行的信用债品种,企业债券可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交易,投资者覆盖范围广,交易流通灵活,质押融资方便,流动性溢价较低,融资成本优势显著。企业债券集中统一簿记建档发行兼具规范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市场化等特点,是上述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
一是规范性方面,两《指引》有效规范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行为,充分保护了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明确了簿记管理人、承销团其他成员、直接投资人、其他投资人等发行主体的职责义务及行为规范,并对企业债券信息披露、定价和配售等簿记建档发行核心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指引》对发行现场管理做了严格要求,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派出观察员对现场秩序进行监督维护。
二是灵活性方面,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具有询价较为充分、发行失败风险较低、可控程度较高等优势,在边际配售和发行时间窗口选择方面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应对市场形势波动预留了合理空间。
三是稳定性方面,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运维团队,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应急业务处理方案,自2014年6月启用至今始终保持平稳高效运行。
四是市场化方面,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可支持上万家机构投资人直接参与发行申购,兼容现场簿记和远程申购两种模式,极大地扩展了投资机构覆盖范围。同时,系统化的定价和配售流程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公平性和透明度,为市场化发行定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数据显示,自2014年《指引》发布并采用集中统一簿记建档以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8月末,已累计发行1568期,发行总规模约1.72万亿元。
“从市场反馈来看,集中统一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大大增强了企业债券发行定价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相关市场参与者的一致认可。同时,集中统一簿记建档成功应用于多项创新企业债券品种的发行工作中。”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 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