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增专项债额度「专项债储备项目」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三季度开启后,财政增量政策何时出台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尽管此前国务院推出了8000亿元的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并新设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同时又增加了30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但从形成实物工作量角度考虑,后续财政资金如何补充基建投资缺口仍是增量政策工具的重点关注方向。
在财税人士看来,作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用好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要求,上述推出的金融工具无疑将发挥补充基建项目资本金的作用,但从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层面看,专项债结存限额的启用不失为当前形势下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近日表示,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安排,财政部拟指导地方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所谓专项债务结存限额,主要是指专项债务余额小于限额的部分,是各地为控制债务风险水平,通过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到期专项债券,减少专项债务余额,相应形成的限额空间。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764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82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8185.08亿元。
截至2022年6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7503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44858亿元,专项债务202645亿元;政府债券34588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622亿元。
申万宏源研究显示,按照财政部的估算,2015~2021年大约有3000亿元新增专项债本金得到净偿还,再加上历年新增专项债未发行额度约2200亿元,截至2021年底,预计形成了5200亿元左右的新增专项债结存限额。
随着政策明确要启用5000多亿元的专项债结存限额,其投资方向也成为接下来的重点。
欧文汉介绍,通过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财政部表示,接下来还将积极研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
对此,申万宏源预测,5000亿元的结存资金落实后,预计三四季度实物工作量的形成或将提速,并有望在年内形成一定力度的增量投资。
对市场来说,5000亿元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要在10月底之前发行完毕。这是增量政策工具落地的一个重要表现,为做好后续工作,国家发改委也于近日公布了具体的部署安排。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限额存量,主要有三个举措:一是及时做好项目准备,二是切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汇总,其已经组织地方报送并筛选形成了今年新的一批准备项目清单,目前该清单已经反馈给地方,同时抄送了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加上今年前期准备项目清单中有一些尚未安排的项目,总体上能够满足5000多亿元限额存量的发行需求。”杨荫凯说。
对于个别项目储备不足的地方,国家发改委也将及时组织补报一批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个地方结合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和前期工作情况,抓紧从准备项目清单中选择项目安排发行债券。
杨荫凯介绍,在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方面,国家发改委已督促各地方依法合规加快推动项目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报建审批的手续,同时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建设条件,争取专项债资金一到位,项目就能够开工建设。
据悉,目前,各地为推动重大项目相继建立了推进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大专项债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争取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督促各方面抓住今年三季度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尽快发挥投资的效益,推动中央内预算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协调配合,共同发力,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