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可转债「可转债回售期是什么」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06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转股代码:191592 转股简称:安20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11
● 回售简称:安20回售
● 回售价格:100.1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 回售期:2021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1年1月28日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根据《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安20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安20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即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安20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3%,计息天数为194天(2020年7月8日-2021年1月18日),利息为100*0.3%*194/365=0.16元/张,回售价格为100.16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因此在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8日内,本公司将在《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再发布2次回售提示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11”,回售简称为“安20回售”。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1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四)回售价格:100.16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安20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1年1月28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安20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安20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若出现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本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后发布相关公告,安20转债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安20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安20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2-6884968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05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转股代码:191592 转股简称:安20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安20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20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1,144,190张,占公司未偿还本期债券总数的12.71%。
公司董事长刘鸣鸣先生、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4,19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安井食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安20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20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