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四天备考通关「2021中级会计学霸笔记pdf」
时间:2022-12-21 13:58:10 • 来源:敏敏smile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抵押权的第四部分抵押权的效力
1、抵押权担保的范围
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1)抵押物的孳息
①孳息的收取。(小提示抵押权人仅“收取”孳息,并不当然取得孳息的所有权,孳息并入抵押财产共同担保主债权的实现,清偿后如有剩余应返还给抵押人。)
②孳息的清偿顺序。
(2)抵押物的从物
(3)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2822年调整)
(4)物上代位性(2022年调整)
(5)抵押权设立后新增的建筑物(2022年调整)
3、抵押物的出租(2022年调整)
(1)先租后抵
(2)先抵后租
4、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转让----对抵押物权的影响(2022年调整)
①正常经营活动
②非正常经营活动
5、抵押权的顺位
(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排位
(2)顺序变更
6、价款债权抵押权----卖方超级优先权
7、抵押权与质权并存的受偿顺位
8、抵押权的处分
9、抵押权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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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信息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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