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及协议参考文本下载「债权转让的法律条文」
一、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
二、转让的步骤: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
三、债权转让的前提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 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 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鉴于甲方与 (下称被执行人) 纠纷案,执行案号为﹝2021﹞ 已经在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被执行人_______尚欠甲方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简称债权)(详见法院裁判文书)。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转让的债权标的为甲方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合法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有关担保权利等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债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债权转让方可发生效力。
三、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甲方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
(2)甲方转让的债权系真实、有效的债权;
(3)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并承诺今后将协助乙方向债务人收取标的债权。
(4)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时就本债权转让事宜向债务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签发债权转让通知书三份,一份直接邮寄给债务人,其余交给乙方。债权转让通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5)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供的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误导、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甲方应保证债权担保不存在瑕疵,即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法有效、担保物存在、可实现担保权等。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义务按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
(2)乙方无其他不适合承接本债权的情形;
五、债权转让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向被执行人主张债权,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向执行法院备案并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同时通知被执行人。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行法院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指印): 乙方(签字按指印):
协议签订地:山东省 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姓名:
根据我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你所欠我的借款本金 元债务,该笔债权(包括利息、违约金等)于 年 月 日起全部转让给 享有。请你届时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 。
特此通知。
通知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