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公积金调整「新乡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2-10-29 18:53:11 • 来源:新乡广播电视台
要用公积金买房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从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及职工贷款业务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记者日前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不少市民都赶在政策调整前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人员变更增加时要求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并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此外,这次新政还对月还款额与缴存工资基数进行了调整。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李诗瑶
☛:调整之前的话如果是单身的情况下是工资基数的60%,如果说是已婚状态情况下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是公积金相加的60%,如果是夫妻双房一方缴存的情况下,他的工资基数是按100%来算缴存额度的,调整过后无论是单身也好 离异也好,统一都是按50%。
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还必须提供社保缴费情况证明,缴交社保单位要求与缴存公积金单位一致。同时新政规定,对于办理“商转公” 、“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申请办理,过期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自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算起,2个月内有效。“二手房”贷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之日算起,2个月内有效;二手房价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计税金额和《房屋买卖契约》中的成交价格,二者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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