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西宁市公积金客服电话」
说起住房公积金
可能是很多人的痛,
因为没有缴存公积金,
就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息福利了。
但是,小伙伴们别难过!
这不,好消息已经来了!
现在
不管你是进城务工人员
还是个体工商户
哪怕你是自由职业者和大学生
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啦!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8〕1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经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审议通过,《西宁市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执行。从现在开始,我市自主缴存人员就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哪些人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自主缴存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较稳定收入来源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下列人员:
一、自由职业者
二、个体工商户
三、进城务工人员
四、大学生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没有对自主缴存人员的户籍进行限制。也就是说,西宁市自主缴存人员覆盖面将更广,特别是对于外来流动人员来说,将为他们在西宁安居乐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月缴存额度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
自主缴存人员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职工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西宁市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378元,所以最高基数为6378元的3倍,即19134元;目前西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
缴存比例
自主缴存人员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月缴存额
自主缴存人员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按照目前执行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19134元×24%=4592元,1500元×10%=150元。也就是说,我市自主缴存人员的最高月缴存额为4592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50元,自主缴存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之间确定月缴存额。后期根据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每年将对月缴存额度的上下限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自主缴存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利率计息。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
缴存登记办理场所
自主缴存人员可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服务渠道(个人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线下各业务受理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缴存登记办理要件
自主缴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手续。
缴存登记办理流程
1.自主缴存人员应当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中心签订《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缴存人员缴存协议》,约定缴存额度、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完成开户登记后,自主缴存人员采取自主缴存方式,按月将住房公积金缴入中心指定账户,再由中心记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3.在缴存期间,自主缴存人员工作、身份有变动,被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录用(聘用)并在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缴存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同时原账户终止缴存。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取享有自主性
相比较单位缴存人员,自主缴存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享有更大的自主性。也就是说,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自主缴存人员可自由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贷款政策保持一致
在贷款方面,自主缴存人员与单位缴存人员同等对待、不做区分,在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办理流程及要件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按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贷款规定执行。也就是说,自主缴存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后,符合《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