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安住房公积金app」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为各缴存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经与市数管局联系,我中心已获取市房产局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备案信息查询权限,即日起个人网厅(含微信端)开放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购买二手自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功能,现将相关说明公告如下:
一、购房提取说明
购房提取业务涉及辖区范围:由于当前房产局数据仅有六安市房产局购房交易备案信息(不含四县三区),故此次开通范围为在六安市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提取,购房人可以通过个人网厅提交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或者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提取申请。
重点说明:我中心审核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购买二手自住房以数管局大数据为依据,若大数据中查询不到相应的备案信息,无法进行核实,将作退回处理,请携带相关材料至我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说明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积金中心现场查勘核实,核实确认后予以审核。
三、提取时需要的材料及提取额度
(一)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提取需上传如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购房合同(上传带有房产局商品房备案号的合同封面即可)、首付款购房发票(购房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
提取额度:购买商品住房自网上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截至购房合同备案之日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付房款;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二)购买二手自住房提取需上传如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二手房买卖备案合同(上传带有房产局商品房备案号的合同封面即可)。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
提取额度:购买二手自住房自契税完税凭证时间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截至契税完税凭证日期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付房款;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款总额。
(三)、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1)提取人或配偶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危房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须为c级或d级)、大修购买建筑材料等费用发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
提取额度:截至提取申请人申请受理之日起当月之前(含当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本人、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大修发生的费用支出。
来源: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