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起公积金将有变动「为什么我公积金金额一直没更新」
每年的六七月份,是上班族薪资发生变化最多的时候。因为高温津贴、工龄工资、公积金存缴金额等等,都是在这段时间进行调整和计算。
根据习惯,每年的7月1日,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存金额都会进行新的调整,这部分对薪资的影响相对来说也是最大的了。那么今年的政策又会有什么变化?对人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让我们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重庆、福建宁德、乌鲁木齐、河北邯郸、甘肃白银、广西河池等地已经出台了公积金的调整方案。从以上各地区出台的方案来分析,这次应该是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主。很多业内人表示,这样的调整方案意味着,职工将能够从公积金中获得更多的福利。
谈到公积金的调整,很多朋友可能会对缴存基数、缴存系数、月缴存额、单位缴存以及个人缴存等概念模糊,甚至是不太了解。其实这些都没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有一个通用公式,你只要记住这个公式就可以了: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系数*2。下面我就简单的聊聊这个公式。
缴存基数:就是你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缴存基数是有一个范围的,最高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系数:缴存系数也是有一个范围的,只要在5%-12%区间范围内,都属于合法的,这个由单位自由选择。
数字“2”:其实是指单位和个人按照1:1的比例来进行缴纳,缴纳的金额统一进入到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对个人是有很大好处的。如果你的税前月工资超过缴存基数上限,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你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会相应增加。虽然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但从总体上来说,公司付给员工的钱其实是更多的。
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这些政策在2019年惠及人数达到了1014万人。很多人可能会问,虽然实际上收入多了,但其实到手的钱减少,只是更多的钱进入了公积金账户,这不是成了暂时只能看不能用的财富了吗?
其实针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在不断的进行完善。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倡导“房住不炒”的原则,各省市也在积极落实租售同权的政策。
因此,在公积金的使用方面,各地都在进一步向租房者倾斜。使公积金的用处更加灵活,解决了公积金存而无用的问题。
从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中可以清晰的看出,我们国家对提取公积金租房的大力支持。
2017年至2019年,无论是租房提取金额,还是租房提取金额占总提取金额的比例,都在稳步的逐年上升。2019年,租房提取金额达到了937.8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8.40%。租房提取的人数也比上年增长了32.28%,达到了1013.82万人。
此外2019年报告明确指出,与此前“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的说法相比,“大力支持租赁住房消费”的决心更大。
当然除了租房之外,提取偿还住房贷款也是公积金的重要用途。根据2019年报告数据,可以看出2019年购房提取人数同比增长了7.5%,达到3126.61万人,总提取金额达到了7582.42亿元。
除了正常的租房、买房、出境定居等常规用途外,许多城市还规定,在大病医疗、缴纳低保等方面,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这就让公积金的实际用处大大提高了。
同时,随着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显著成效,大大提高了职工使用公积金的效率。
今年上半年,关于公积金存废的争论持续了几个月。随着《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提出,这场讨论也告一段落。
但纵观2019年公积金年报,我们大致可以看到国家对公积金的发展趋势,继续发挥保障刚需住房的作用,让公积金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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