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积金最新政策「2019咸阳市一模生物」
日前,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咸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总体反映了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来的业务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2019年全市职工公积金缴存额33.02亿元,提取公积金17.2亿元,发放公积金个贷0.56万笔21.72亿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稳步增长
2019年,新开户单位274家,实缴单位5693家,净增单位260家;缴存额33.02亿元,同比增长19.16%;实缴单位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4.79%、19.1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81%,国有企业占2.6%,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0.8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6%,其他占48.18%。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更大
2019年7.1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2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2.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49%,租赁住房占3.2%,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7.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6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1.1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64%,高收入占0.36%。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家庭刚需发挥显著作用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21.7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45%、增长28.37%。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45%,90-144(含)平方米占90.01%,144平方米以上占1.54%。
购买新房占88.7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0.1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21%,30岁-40岁(含)占41.52%,40岁-50岁(含)占23.97%,50岁以上占4.3%。
首次申请贷款占95.1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81%;中、低收入占97.87%,高收入占2.13%。
四、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服务渠道更加多元化
成功将业务系统升级至云3.0版本,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的目标。通过了住建部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取得“优秀”等次。
开通了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短信、自助查询终端等多个渠道的上线试运行;创新拓展了支付宝城市服务、招商银行APP、掌上咸阳通三项便民在线查询渠道。
助推落实办理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要求,达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的目的,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