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健委最新通知消息「陕西省卫健委主任」
来源:第一新闻
随着西安市降为低风险地区
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今起又有一批单位恢复对外办公
西安今日起
有序恢复线下公积金业务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住房公积金线下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行电话预约办理业务
从1月25日起,中心办事大厅、各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网点恢复线下业务办理窗口(雁塔区、长安区、高新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各网点按照辖区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实行线下业务办理全预约机制,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就近选择办事网点,至少提前1天电话预约(办事网点及预约咨询电话附后)。预约及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严格控制办事人员流量
中心办事大厅原则上同时办理线下业务人数不得超过15名。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各委托银行网点同时办理线下业务人数不超过5名。
三、充分准备减少停留时间
在办理公积金业务前,请办事群众尽量通过电话咨询或网站查阅(https://zfgjj.xa.gov.cn)等方式,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自觉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办理业务,并留下必要联系方式,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微信或邮寄等方式告知办理结果。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个人委托业务办理。
四、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已预约的职工群众须持本人身份证,按照约定时间前往指定的线下场所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距离,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及配合完成有关信息登记。
五、提倡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业务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尽可能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云3”网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支付宝、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终端、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务服务网、i西安APP、短信平台、12329(12345)服务热线等12个在线渠道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做好疫情防控,我们一起行动。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3日
客运班线逐步恢复
西安7家客运站咨询电话在这里
西安市7个一级客运站服务咨询电话:
西安城北客运站:86523019(白天)86513609(夜间)
西安城西客运站:84630000、84630021
西安纺织城客运站:83460000、89512022
西安三府湾客运站:81015585、81018990
西安城南客运站:88667788
西安市水司客运站:84261907
陕西省汽车站:87427420
即日起
长安通客户体验中心
全面恢复营业
为积极做好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长安通光华路、长安区及后卫寨客户体验中心恢复营业。目前长安通所有客服网点及服务窗口均已恢复营业,详细信息如下:
长安通朝阳门、玉祥门、纺织城、梨园路、光华路、长安区、后卫寨客户体验中心
营业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节假日:10:00-16:00
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长安通服务窗口
新城区政务服务大厅长安通服务窗口
营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休息
市民前往长安通客服网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测温;前往政务大厅窗口请配合当地防疫要求。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上岗,定时进行窗口台面、大厅地面及其他公共设施消毒。
长安通自助机、蓝牙盒子均正常运营,有充值需求的用户,也可使用具有NFC功能的手机,通过西安市民卡App自助完成。
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1月26日恢复对外办公
1月25日,记者从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1月26日起,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恢复对外办公。
为避免人员聚集,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议办事群众优先选择网上办理业务,可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雁塔站(http://zwfw.xa.gov.cn/zdpyc/door/#/home/home-new-index?areaCode="610113000000")、“i西安”政务服务APP与陕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等渠道在线申报办理。对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按照“错时错峰”的原则,通过“雁塔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取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扫码、测温后进入大厅。
市、区重点项目、大型企业复工复产等审批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029-81160029)提出诉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提供上门帮办、代办。
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办理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隔位就坐。如遇现场办理业务人员过多情况,大厅将采取限流措施。
温馨提示,为提高办事效率,办事群众可在工作时间段内电话咨询,提前准备好必要资料,按约定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陕西省卫健委发布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2022年春节即将临近,欢度节日期间,在享用美食的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关注食品安全,注意合理膳食。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此时预防食源性疾病尤为重要,为了让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特提醒大家注意:
一、采购食品与外出就餐要注意:
1.采购食品时应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它销售单位选购,不在无证照摊贩处购买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
2.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要食用过保质期的食品。
3.外出就餐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不在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情势下,节日聚餐要遵守各地防控新冠疫情的相关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有距离,减少外出就餐。
二、家庭烹饪要注意:
1.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时注意防止水花飞溅。烹调加工完毕后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
2.家庭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特别处理畜禽肉类和水产品类食品时更要注意,在冰箱储存时也要分隔存放。
3.家庭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4.过节期间经常食用的糕点、凉拌菜、熟食卤味等冷食类食品容易因原料污染、交叉污染、未烧熟煮透、储存不当等原因受到沙门氏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预防由这些致病性微生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做到上述注意事项的同时,还要注意制作冷食可少量多次,以24小时内吃完为佳,存放最长不要超过48小时。
5.注意预防酵米面食物中毒,家庭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要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一旦发现粉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防尘。
最好的预防措施是不制售、不食用酸汤子、吊浆粑、湿米粉等发酵面米食品。
三、合理膳食要注意:
1.假日期间尤其要注意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多吃蔬果、奶类、大豆、杂粮,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少盐少油,切忌暴饮暴食,控糖限酒。
2.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制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第一新闻
来源 |陕西省卫健委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发布 长安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