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盐住房公积金提取「嘉兴公积金标准」
原标题:我县启动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工作
嘉兴海盐住房公积金“福利”覆盖至所有就业者。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海盐分中心获悉,6月起,海盐县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工作,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惠面,支持个人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家庭居住条件。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能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强烈现实需求
围绕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年龄结构、收入是否稳定、住房现状等情况,新政出台前,相关部门对是否有必要建缴公积金作了可行性调研,被调查的个体工商户中,76%有较强的缴存意愿。从调查情况来看,个人缴纳公积金政策有现实需求。
个人缴存托管是指缴存托管对象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申请缴存托管对象为海盐县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申请缴存托管的对象要具备在海盐县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24个月;无不良征信记录等条件。
自主申报按月汇缴
根据新政,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全县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确定,上限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确定。具体缴存工资基数由申请缴存托管人员自主填报,采取委托收款方式按月汇缴。
据了解,根据上一年度全县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4163元来计算,今年,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下限约为666元;根据全县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817元来计算,今年,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上限约为3332元。
符合条件的缴存托管对象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个人征信记录原件;最近24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等材料向海盐分中心提出申请。
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明确,缴存托管对象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计算到退休年龄。
缴存托管对象可申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缴存托管对象无故停缴,连续欠缴三个月的,经海盐分中心催收无效后则封存其账户。缴存托管对象如提供虚假资料,存在欺骗行为,一经查实,海盐分中心就将其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黑名单,纳入个人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并暂停缴存托管对象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缴存托管对象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未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连续停缴达6个月及以上,经催缴督办仍拒不整改的,海盐分中心将限期追回公积金贷款本息,对限期不能追回的,将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至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责编:张帆、翁迪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