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实行线上业务办理窗口业务预约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逐步解除社会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方案》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
5月1日起执行夏季工作时间,5月5日起逐步恢复业务办理。
长春市城区内业务网点:工作日9:00-16:30;
县(市)区、外地区业务网点: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因受疫情影响,公主岭分理处服务大厅暂不恢复业务办理。具体恢复时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 办理渠道
1、线上业务“不见面、网上办”
以线上办理业务为主,倡导缴存单位及职工优先使用线上平台自助办理业务,缴存单位通过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单位缴存等归集业务,职工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办理提取、贷款等个人业务。为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办事职工健康安全,我中心5月5日至13日原则上只受理线上业务。(线上业务办理事项详见附件1)
2、线下业务“先预约、后办理”
中心将本着安全、有序的原则,启动柜面业务预约机制。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可通过线上预约 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选择就近办事网点,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长春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吉事办手机APP等网上渠道进行线上预约,或拨打各服务网点预约电话进行预约。为实现精准、高效预约,建议缴存单位及职工优先选择线上预约方式。(各服务网点预约电话见附件2,预约操作流程见附件3)
3、业务咨询“电话、微信全能答”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前,可通过0431-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长春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线咨询,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减少等待时间。同时,中心已发布多项可延期办理的惠民政策,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在线咨询。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建议对符合延期规定的相关业务错后办理。
三、 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经办人及职工进入大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示预约记录、吉祥码、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速办速走。
2、请缴存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提前做好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指定网点进行办理。特殊时期,未预约暂不办理,敬请谅解。
来源:长春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