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公积金怎么取「补贴算公积金基数里吗」
(原标题:南通海门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起调整)
海门2016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补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至12%(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就调整海门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出通知。此次调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7月20日
调整内容: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共六部分构成。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标准时,应另外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至12%(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应调至8%,在8%至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8%至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据悉,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对于历年未按规定调整而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单位在调整时应作一次性补缴。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要求各单位7月底前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办理调整手续,经确认后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海门市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降至20%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海门市从4月22日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这是继南京、无锡、泰州、徐州、常州、扬州之后,南通成为省内第7个公积金新政落地的城市。
4月22日,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关于调整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与此同时,《通知》提高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至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1400至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7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40万元。
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以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借款申请人的贷款偿还能力标准的确认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需小于50%。
(2)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同时,如有尚未还清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加拟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款额减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与家庭月收入之比小于55%。
2、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按家庭收入条件分类确认
(1)未婚子女申请贷款,其父母承诺共同还款的或父母申请贷款,其未婚子女承诺共同还款的,视同共同还款人,月收入可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根据规定实行封顶,由此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小于实际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单位盖章的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南通海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是多少?
自4月22日起,南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每月缴存公积金金额在1200元—1400元可贷款34万元;缴存公积金金额在1400—1600元可贷款37万元;缴存公积金金额在1600元以上可贷款40万元;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
南通海门如何查询公积金余额?
1、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为:www.ntgjj.com,登录后,按照说明,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的当前余额。
2、拨打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电话查询。
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85189191,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证登录和变更手续。
3、现场查询。职工持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现场查询。
4、触摸屏查询。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厅的触摸屏,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帐号和密码,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查询。国家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通过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向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作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南通海门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补贴?
A、 提取单位住房补贴:
1、提供售房清册及已对帐资料;
2、提供单位财务收据(财务章)、住房补贴审批表、购房合同。
B、 提取政策性住房补贴:
1、提供南通市行政审批中心已审批的材料;
2、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南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的还款额。
3、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