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亲民为民惠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赵树德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的一种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属职工个人所有的长期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解决住房问题的筹资机制,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实现安居乐业。1991年上海率先创建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国务院在总结部分城市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充分肯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转变住房分配体制、积累住房资金、建立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以及促进住房建设的作用,决定在我国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调整为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贷款。1999年,国务院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2019年先后进行修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加以规范,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稳定住房消费政策,不断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行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业务指标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1年5月,全省累计缴存人数620.78万人,累计缴存金额6,600.54亿元,累计提取金额3,645.1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02.60亿元。近年来,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开展宣传、优化服务、做好催缴建缴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与相关部门联动的方式,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让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更加充裕,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福利,让好制度惠及更多群众。为有效破解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难点问题,近年来,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扩面目标,在缴存扩面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单位、更多的职工纳入制度受惠范围,为广大职工购、租、建住房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是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采取相应的对策,切实加以解决。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整体推进力度不大,缴交面不宽。二是制约手段不力,措施未能有效落实。三是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低,行业间缴交差距加大,失衡现象日趋明显,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差距较大。四是应缴未缴问题较严重,能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是国有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城镇、集体和民营企业很少缴存或基本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五是部门缺乏有效配合,整体联动不够。六是执法体制不健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执法和处罚职能无法充分履行,执法难度比较大。七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普及不充分,部分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认识不够,造成扩面工作难度大等。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等特点,其初衷主要是为改善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条件,解决广大工薪阶层买房难问题。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对维护职工住房保障权益,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改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使更多就业群体平稳有序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制度补助红利。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需要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缴存提取模式,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权利相匹配的存贷挂钩机制,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推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或集体合同。发挥信用激励机制约束作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重要参考。支持住房限购城市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资格的条件。支持缴存职工基本租购房消费,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三是完善缴存人个人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营效能,优化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增加缴存人存款收益,支持将发放给各类人才的住房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增加住房储金积累,增强住房支付能力。
(二)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持续推进缴存扩面。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223号),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城市新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租购住房问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贡献力量。一是明确缴存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地要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率先实现全员覆盖,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含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缴存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要不分用工性质,为所有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员工较多的企业应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覆盖。对职工流动性较大、一次性全员建制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可在管理人员和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中先行建制,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四是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明确双方承担的住房公积金费用比例,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在支付代理费时,应当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纳入。从事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单位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应当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并按规定办理被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五是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自主缴存者享有《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重点做好非公企业和“新市民”群体的缴存扩面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大力加强制度宣传,积极引导扩大覆盖面。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覆盖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企业和社区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扩大覆盖面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对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大力宣传,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不断增强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扩大制度覆盖面、用好用足公积金、改进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做好各项政策解读,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惠民政策、服务举措、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营造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缴存义务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广大符合条件缴存职工政策水平和维权意识,坚持以宣传走访、上门服务促进建制扩面工作,调动单位建制扩面的积极性,形成主动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动员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联系,做好各类新设单位公积金建缴宣传工作,为各单位提供便捷的开户、缴存、变更、注销登记服务。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以进企业、社区、房产销售现场为内容的“三进”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媒体,增强宣传效果。筛选有条件建制但未建制单位,走访沟通、政策宣传、答疑解惑、上门催建,制度覆盖率大幅提升。
2020年以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通过全市的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报刊以及利用各大公交站牌持续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深入企业单位现场宣传、解读政策;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焦您办”小程序、微信视频号、“小谢说”抖音账号宣传公积金知识,为缴存职工答疑解惑,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诚信缴交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表彰了47家“诚信缴交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个人”,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了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了诚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
(四)加大建制缴存执法力度,严格公积金缴存执法。一是落实住房公积金执法机构、编制和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工会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少缴、欠缴等行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依法开展建制缴存监督检查。对不办理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单位,要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逾期不缴、少缴的,要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会同法院、人社部门和工会以及有关综治单位,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争议多元调解、综治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缴交、企业用工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等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同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切实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黑名单”制度,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予以曝光,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开展住房公积金联合稽核工作,可采用外包模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稽核,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稽核范围,规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纳入市级信用数据库,并对单位未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五)利用沉淀资金的资源优势,调动委托银行参与扩面积极性。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所有资金必须在规定的银行专户存放。因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都会涉及资金往来,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必须依托银行来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通过业务委托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合作,既可以获得中间业务收入,又可以增加本行资金日均沉淀量,因此要增强业务委托银行会对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主动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在这些银行服务机构中形成竞争格局,通过业务委托银行的网点平台,对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宣传,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推动各商业银行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受托银行考核,充分利用受托银行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对受托银行自主完成或在中心协助下完成新建单位扩面工作的予以加分,提高受托银行的扩面积极性。
(六)强化服务改进作风,创新便民服务模式。在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过程中,积极优化相关服务,让缴存企业和职工更方便开户、缴存,提升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同感与吸引力。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是搞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保障。一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证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时缴纳和使用。二是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减少资金沉淀,促使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三是为住房公积金在支取和贷款方便快捷提供条件。对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要简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切实降低费用标准,依法依规收费,不得乱收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贷款办理时间,让职工在办理贷款时感觉到方便快捷。同时要做好柜台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反过来又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提供保证。充分利用“互联网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三个标准为契机,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部门间数据互联共享,大力清理精简各种证明、手续,优化办事环节,“让数据多跑路,让单位少跑腿”,以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等为载体,向缴存单位提供网上业务办理、实时账户查询、即时消息推送、全程客服支持等服务。
(七)强化部门协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强和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顺利开展。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应把是否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承接主体条件之一。在表彰奖励或拨付各类财政性资金、基金时,应把单位缴存公积金情况纳入考评。各级工会组织、人社部门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三方集体协商范围。各级工商联要积极指导各行业商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单位出资人、法定代表人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将社会法人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上传至征信部门纳入征信体系,对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管理。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把企业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能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信贷授信的重要参考指标。劳务派遣单位要为被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被派遣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完善扩面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社保、统计、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等部门沟通联系,搭建催建催缴任务管理平台,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和长期欠缴的单位进行依法催缴催建,实现精准扩面。
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面,让更多群体从中获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归集扩面,扩大缴存覆盖面,而要将政策倾向于“普惠”功能,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这就要大力提倡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范围内,一旦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城镇全部的单位,就相当于完全实现了其保障功能,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形象以及促进和谐稳定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在建章立制方面,针对低收入群体,要适当采取租房、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等方面的提取支持,从政策方面来实现制度的优越性。
严格落实缴存有关政策,确保制度执行的公平性。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面,更应该体现其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正由于出现了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出现差距过大的问题,实质上在于上层建筑的不明确性,仅仅用一个原则来一概而过,并没有和税收、“五险”一样采用强制性举措,也没有对超出比例或者超出上限的缴存基数进行明确的处罚政策;一些管理部门一味扩大缴存额度,而在落实缴存政策时视而不见,导致缴存差异越来越大。要制定相关措施,重点在于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及政策落实的到位。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收入分配改革的“大盘子”里,要秉承“平衡中等收入、保障低等收入、限制高等收入”的发展思路,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防范和化解风险。对于政策制定,要确保顶层设计,健全完善中央机构,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加强调研,开展针对性地宣传。摸清企业缴存人员底数,针对缴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宣传并催建催缴。抓好重点企业、行业等领域的宣传。着重加强对小型企业、重点企业以及县区个别乡镇等重点领域的宣传工作,有效推进我市公积金缴存薄弱环节的扩面建制工作,逐步实现不同性质单位的全面覆盖。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自愿缴存原则,将符合条件、有意愿在城镇生活并购房的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群体,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加快推进未建制企业和已缴存单位的全覆盖工作。对规模较大、员工较多地企业重点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加强督促检查,对已建制,但没有实现全员缴存,缴存比例、基数不达标,缴存时间不合规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