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营齐鲁网10月10日讯 (记者 陈瑞芳)昨天,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东营市将于10月10日起施行公积金新政策。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且职工购房,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公积金不仅仅用于购房,还可以用于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调整至50%
东营市将于10月10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新政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进行了积极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目前东营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50%。
政策调整后,一个距离退休工作年限为20年的职工,只要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2500元,即可达到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如果夫妻二人共同缴纳,可达到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此外,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异地贷款政策持续推进。据了解,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东营市申请贷款。在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东营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商业住房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在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东营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公积金可“亲情提取”
本次公积金调整,“亲情提取”是一大亮点。据了解,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贷款办理之前,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本次新政还调整了还贷及担保人的提取条件。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为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借款人到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能销户提取。对于担保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提取条件,担保人在留存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基础上,可在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支付物业费及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本次公积金新政扩大了公积金使用范围,公积金不仅仅用于购房,还可以用于缴纳物业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营市或工作地自有并自住住房且正常支付物业费,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职工家庭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年提取限额为1800元。提取时间间隔最少为一年。
在东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职工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取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3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提取额度不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据悉,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提取政策不断放宽,利好刚需买房者。仅就贷款额度来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位列全省第二。本次新政的实施进度也领先于省内其他地市。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新政的正式落地,直接刺激了购房者欲望,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的优势,将对楼市产生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