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下调至50万「2021年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发布消息——
从今年8月1日起,慈溪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调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调整至50万。
我市各区县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情况,怎么样?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慈溪:最高贷款额度下调10万
今年8月1日起,慈溪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户调整为50万/户。
其他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户调整为30万/户。
余姚:上月刚调整公积金政策
余姚市上个月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余姚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调整为50万元/户,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调整为30万元/户。
奉化:调整力度最大
奉化在2018年7月就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8年7月15日起,奉化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下调到40万元;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下调到20万元。
除上述三地之外,鄞州、海曙、江北、象山、宁海、北仑、镇海还都是根据2017年7月3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于同年8月1日起,参照该通知执行。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
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还贷压力小——具体不展开了,大家可以到网上搜个按揭计算器自己测算、比较一下。只说一点:目前商贷基准利率为4.90%、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是3.25%(均为贷5年以上),相差蛮多。
目前宁波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是“认房认贷”,且相比商贷更为严格。
其中“认贷”一块,既看商业贷款有没有结清、公积金贷款有没有结清,更要看公积金贷款累计有过几次。“认房”时,除了看家庭住房情况证明,还要面谈。
同时,公积金贷款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是有区别对待的,不过不区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单体别墅的公积金贷款不受理。
目前公积金贷款针对不同住房的首付比例要求、贷款利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我们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确认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二套改善型住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下。
1、首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2、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
◎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有1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
3、二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个人征信报告有1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4、三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查询套数为2套的
◎住房查询套数为1套,而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另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
◎住房查询套数为0套,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有2笔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
特别提醒: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但第3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
3、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以申请人家庭为单位(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
文章来源: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