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期限可延迟 疫情防控期间自贡公积金政策有变
2月19日,记者从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做好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解决缴存单位和职工遇到的问题困难,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了《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允许暂缓缴存、降低缴存比例、延迟还款期限等。
具体内容如下:
1、允许暂缓缴存。对受疫情影响较轻,无法及时缴存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立即补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提前1个月重新办理缓缴手续。
2、降低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生产经营出现一定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可降低至5%(已经纳入市政府《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
3、延长提取期限。在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无法及时办理提取业务导致办理时间超过政策规定期限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半年内办理。
4、延迟还款期限。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影响个人征信,已报送的予以调整。所欠贷款本息应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归还。
5、放宽缴存时间认定。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的单位,说明情况并办理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权益。
6、给予贷款政策倾斜。对援湖北医疗队员两年内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信贷政策予以适当倾斜。
7、加大放贷力度。为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资金困难压力,适当扩大公积金贷款发放规模,缩短轮候时间,加大对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8、倡导线上办理。倡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网上营业厅、12345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中心安排专人指导缴存职工网上办理业务,对无法线上办理的,缴存单位、职工可在疫情结束后再到现场办理。
9、预约临柜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办理人员须事前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窗口进行办理,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10、落实防护措施。所有上岗工作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才能上岗工作。临柜办理业务职工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办理业务。每天对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设置口罩定点收集桶,加大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确保办公环境安全、整洁。
来源:自贡网
编辑:宋美茜
编审:罗怀成 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