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 公积金「跨省公积金」
驻马店网讯(记者 范书画 通讯员 杨晓莉 赵秋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市民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办理实际,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个人公积金事项“跨省通办”,着力打造“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新模式。
“跨省通办”业务没有开通前,我市群众在驻马店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如需在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贷款,按照以往的业务流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回到驻马店市公积金中心开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通跨省通办后,群众只需到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置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窗口收件后进行材料审查、身份核验,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申请材料传递至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驻马店市办理完毕后向异地中心及时反馈,由异地中心负责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业务申请人。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窗口专门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收件受理、事项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高效有序运转。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已实现“跨省通办”。同时窗口与尚未开展跨省通办业务的地区建立异地办理合作机制,开展点对点“异地代收代办”服务,采取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省去企业群众来回往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业务环节。
下一步,市民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高、办件量大的事项,按照成熟一项上线一项的原则,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事项网上办理渠道和跨省收件平台,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协同,实现两地事项异地办,高效办,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办事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