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时间:2022-09-24 19:52:10 • 来源:中国普陀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陀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出政策,旨在支持职工家庭合理住房消费,促进去库存、稳增长。
新政取消了认房认贷政策,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职工提供家庭住房套数证明。此外,进一步降低首付款比例,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30%调整为20%;对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40%调整为30%。二手房贷款年限限制放宽,降低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总和从现有的30年放宽到40年。房龄10年(含)以下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30%调整为20%;房龄10年以上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40%调整为30%。
今年1月开始,我市还推出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业务。该业务推出初期,为了缓解柜面承受压力及业务系统商贷抵扣部分刚上线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等原因,公积金中心适时采取分银行、分阶段办理方案。经过3个月运行,商贷抵扣业务逐步趋于稳定,现有的排队办理方案不再适用。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客户都可以在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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