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今天有抖音粉丝向我发私信抱怨称:“入职公司三年了,公司一直不帮我交住房公积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都没有办法,商业贷款利息又贵,怎么办呀,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经过简单的了解,原来这位粉丝的公司是一家三线城市的民营制造企业,由于利润很薄,老板一直不同意人事部门全员买公积金的建议,仅有少数主管级以上人员有住房公积金,广大基层员工只要羡慕的份!建议有同样疑问的网友将本文认真地读完,读完您一定可以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要回答这位粉丝“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其实不难,因为劳动仲裁调解法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不难看出,上述适用范围不包括住房公积金问题的争议,因此由于住房公积金缴交等问题引起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强行向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也只会得到不予受理的答复。但是光回答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还不够,关键是公司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政策,对于提高职工收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国务院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由此可见,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这就是单位必须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其次,话又说回来,有法律依据,也有违法现实。针对用人单位不交公积金或者少交公积金的行为,不少职工为了保住饭碗,不敢公司得罪老板,只好选择忍气吞声。但往往是这种忍让的行为让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很多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不愿履行法定义务。
第三,既然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那么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应当勇敢地站出来维权。实践中不外乎以下两种方式。第一是跟单位谈判,最好是通过人事部门建议老板遵纪守法、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第二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之后将会给予单位行政处罚并责令补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遇到单位不交或者少交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为替您出头,帮您解决难题!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