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最新规定「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了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
向上滑动查看政策原文
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排查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公安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 148 号)等规定,现就规范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四、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五、取消对“本市户籍职工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六、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政策重点解读和举例说明
1
调整前: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即可提取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对购房地无限制。
调整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购房地须在本市或者户籍所在地,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举例:假设职工程某某,户籍地在上海,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在重庆买套房,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调整前: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公积金余额,也可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办理转移接续。
调整后: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离职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可提取公积金;在异地开立公积金账户的,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举例:假设湖南籍职工吕某某,2018年6月与杭州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后回到湖南长沙工作并缴存公积金,那么他可以选择在6个月后回杭州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
3
调整前: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根据实际缴存情况和租赁情况确定公积金提取额度。
调整后:对租赁提取时间范围有所调整,提取公积金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举例:职工刘某某自2017年1月开始一直于余杭分中心缴存公积金,每月缴存1000元,账户余额18000元,从未提取公积金。该职工符合租赁提取条件,按照现行政策,最高提取金额为12000元。
以上最新公积金提取规定要点
小伙伴们都get了么?
大家都在看
1
国办发文,我区这项工作再获国家级荣誉!
2
余杭人的“四变” !
3
余杭版“药神”——你身边的TA们也有动人故事
内容支持/公积金余杭分中心
编辑/荆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