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和承销「国家发改委监管的企业债券承销商」
债券承销价格战还在延续。
近期,某公司债券0.03‰的承销费率引发关注,甚至还有千万分之一的承销费率曝光。对此,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债券承销市场仍是规模导向,多做多得。对券商来说,这种“亏本”的承销其实另有打算。
业内人士呼吁,券商的评级考核应更注重质量,扭转“规模导向”。
发债吗?只要10块钱
4月27日,海南股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显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最终确定中选单位为中信证券和兴业银行,承销费率为0.03‰。
是的,你没看错,十万分之三。
来源:海南股权交易中心
什么概念?如果规模是一亿元,只收3000元。而且,还得两家分。
这引起了监管部门注意。当日晚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已启动对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
来源:交易商协会
但0.03‰不是最低,还有更低的。
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为0.00001%,低至千万分之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这意味着,每1亿元的发债规模,承销费仅有10元,还要两家平分。
更有甚者,还有不收取承销费的。
证券业协会2018年6月发布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费情况行业通报》显示,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在91家证券公司报送的697个公司债券项目中,有52只公司债券未收取承销费。不过,其中大部分是证券公司自主自办,仅有少数一般公司债券。
低价背后:赔本不仅赚吆喝
债券承销价格战不是一天两天了。
往前可以追溯到2015年,彼时公司债发行主体扩容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券商一股脑儿涌进这片“蓝海”,公司债承销市场马上就杀“红”了眼,有头部券商采取“地板价”策略攻城略地、开发客户。
除了抢占市场,低价策略也可以给券商带来一些“好处”。
比如,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债券承销规模提升有助于在分类评级中取得高评级,而高评级券商将获得诸如缴纳较低投保基金比例、有助于提升自身信用评级等“奖励”。
而且,规模排名也是投标时候的加分项,占较大权重。业内人士表示,在一些招标文件中,第一名可以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
又如,低价揽客后还可以和优质客户维护好关系,获取更多业务。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这次“0.03‰事件”的发行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是AAA国企,对负责其债券承销业务的银行和券商都充满吸引力。
来源:Wind
业内呼吁改变“规模导向”
激烈的承销价格战,早就引起了监管机构关注。
2016年,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四)》强调,要通过优化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与公司债券业务相关的评价指标来引导和督促承销机构。
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七)》,对于交易所债券市场个别承销机构承销费率远低于正常费率的情况进行回应,表示关注承销机构的执业质量,强化发行承销环节的管理。
一位债券承销业务人士表示,按照现行规定,券商债承以规模为导向,不惜亏本承接业务,而亏损的部分则通过做中低评级债券业务弥补。这种低价竞争、规模至上的业务模式难免会埋下隐患。
近年来,债券违约也屡屡可见。当“打破刚性兑付”成为常态,将对承销商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不论是事前资质审查,或是存续期间的督导工作,还是违约出现时的“善后”,都要求主承销商尽职尽责,协助发行人和投资者规避风险并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