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奖励民企发企业债「专项债项目是否可以申请融资」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昺南
8月16日,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日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融资等8项举措,为省内企业发债融资提供便利与支撑。
发行债券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之一,在优化企业融资结构、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类债券发行规模持续增长,有力推动了实体经济发展。但我省发债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较低,发债规模、发债增速在全国比较靠后,高信用评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空间、潜力依然很大。
《意见》提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等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全面摸底,遴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按季度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动态管理,壮大发债基础群体。
在培育壮大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方面,我省要建立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数据库,搭建投资者与河南发债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通过债券产品推介会、融资对接会、投资者恳谈会、邀请投资人实地调研、参加论坛等多种形式,实时传递政府支持政策,凸显政府支持决心,稳定投资者信心,培育更为丰富、多样的投资者群体,不断扩大河南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朋友圈。
此外,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融资。对省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进一步夯实发债主体责任。债券发行企业要提前规划资金安排,在债券兑付日前6个月制定到期还款计划,前3个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前1个月落实偿债资金。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一方面要持续组织召开债券投资者交流会,优化河南省发债企业融资环境,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各类债券创新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培育企业积极参与债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