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托与国内信托 什么区别「香港信托协会」
众所周知:信托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的工具,深受富豪们的喜爱,那么国内信托和离岸信托(专指在中国内地以外设立的信托,本文指香港信托)有哪些不同呢?
国内信托PK香港信托: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由中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公布,同年10月1日生效施行。
香港信托业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迅速发展起来,承袭英国信托法,不仅历史更为悠长,而且拥有与信托相匹配的完善法律体系、运作模式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国内信托PK香港信托:产品功能
国内信托机制早期引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目前国内信托以营业信托为主,民事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
营业信托相当于一种理财产品,而民事信托本质是财产管理,但缺乏法律法规指引,在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护的情况下,容易引起纷争,一旦出现问题就是费时、费力、费钱!
香港信托设立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行财富隔离与传承。以明示私人信托为主,法定信托和慈善信托为辅,明示私人信托的本质是为了个人私利根据明示声明而设立的,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资产被吞噬,同时也能为后代精心打理未来,完成家业传承,达到基业长青的愿景。
国内信托PK香港信托:门槛和收益国内信托起投金额一般在100万以上,机构300万--500万之间,收益维持在8%—18%之间。由于资本新规明文规定,打破刚兑,投资者需自负盈亏,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所以国内信托契约中也不会出现保本保息的字眼。
香港信托起投没有门槛,而且由于香港信托主要针对海外市场,所以信托收益维持在8%—22%之间。没有国内资本新规的打破刚兑限制,假设某信托为保本保息类产品,可以在信托契约中标明,并受法律监管。
国内信托PK香港信托:财产隔离和安全性
信托的所有权需要从双重所有权观念去理解,具体表现为:信托财产的名义法定所有权归受托人,资产受益权归受益人所有。
国内《信托法》在所有权上表意不明确,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模棱两可。
在国内,我们秉承一物一权的原则,同时,朴素的民众又很难接受"设个信托,我的财产居然不属于我了"这件事,导致在托付过程中,财产所有权到底归谁难以定论,如果出现问题,容易引起纠纷,无法真正实现财产隔离,所以国内信托还停留在单一为财富增值的阶段。
但是香港在设立信托时,就已经斩断了委托人与财产之间的所有权联系,如果委托人破产、离婚,这部分资产都不能被拿来抵债或者分割,还可以有效遏制受益人的滥用、挥霍行为。假设王宝强在境外设立了香港信托,实现了财产隔离,也不至于被马蓉卷走那么一大笔钱。
国内信托PK香港信托:隐私保护
国内要求民事信托需要公示财产才能生效,信托内容隐私荡然无存,完全起不到隐私保护的作用,这对于希望隐藏财产的富豪来说,是一大忌讳。
而香港信托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护,契约内容、条款及财产都是严格保密的,且绝不对外公开,视客户隐私如生命,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客户的隐私。
香港金融机构帮助富豪成立私人信托,必须要有香港信托牌照才能成立,那对于信托业如此发达的香港来说,香港信托牌照有多少张呢?
目前香港信托牌照只有137张。
信托牌照门槛非常高,被称为"一张金融界的全能王牌"。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下,一张信托牌照堪称"全牌照金控集团",背后代表着强大的资本运作能力。
信托作为目前唯一横跨资本、实业、证券、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依托此规则,信托公司可以开展融资业务、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股权投资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大部分金融业务。
对于想开设信托的金融公司,必须获得"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信托牌照才能开展信托业务。信托牌照门槛高,申请困难,导致可开设信托的金融公司非常少,信托牌照作为一张金融王牌,拥有它绝对是一家金融公司实力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