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双创债「什么是双创」
市场信心不足,双创债积极寻求转变
2015年,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单独债券品种退出历史舞台,同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升级版本“双创债”登上历史舞台。
前置条件是2015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办法》将公司债发行范围由上市公司扩大到所有公司制法人主体,这意味着不仅所有新三板挂牌企业能够发行公司债,所有未上市或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融资。
而针对“创新创业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就简称为“双创债”。
回顾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处境,我们可以发现:中小企业资质、信誉相对较差,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等。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贷款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中小企业面临征信难、融资成本高、投资者为避险认购积极性不足的核心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说之最终黯然下线也不为过。
那么“双创债”又有何新意呢?
双创债试点初期的目标公司为拟上市、已经或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结合考虑新三板挂板条件为经营满两年,其他要求主要是:满足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的条件;新三板挂牌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
起码大家可以较为清楚的看到发布“双创债”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作为辅助投资判断的价值考量标准。
但是转眼两年过去了,双创债进展缓慢。那么除了新三板,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做大双创债吗?
政策提供支持,双创债存在更多可能
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双创债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转股条款”的设置,同时也在督促券商多做功课以及地方政府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具体条文如下:
允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债设置转股条款,满足多元化的投资需求。附可转换成股份条款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
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后,发行人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将证券公司承销创新创业公司债的情况,作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社会责任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政策支持,将创新创业债纳入地方金融财税支持体系。
1、允许债转股后,双创债对于私募的吸引力将会大幅提升,债券属性使它拥有比银行利率更高的收益率,股票属性又赋予它获取更高收益的可能。在这种设计下,投资者和发行企业都能获得好处。
2、出于监管评价的考虑,券商有动力去帮发行人寻求可行的增信方案,比如说服其所在的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做增信。
3、地方政府配套一些实质性支持政策,比如给予发行规模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补贴或给予票面利率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
为了推广可转债,监管也不遗余力。在5月26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邓舸表示证监会拟进一步将可转债发行方式由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基于管理承销风险的考虑,可转债承销商可向单一网下投资者收取50万保证金。
利好出现,债转股吸引企业与私募入场
转股条款的提出,对于企业和私募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
在债转股的情况下,企业发行双创债可以降低融资门槛,其抵押物、担保物的成本低于银行;更好的保有企业本身的股权,可转债的转股条款设置灵活,可以赋予企业主动权,到期可以选择转股或不转。
如果企业有主动权,那么利息一般比较高,债的利息高达20%-30%,如果企业无法还债就转股,可以作为企业间接借高利贷的替代。
同时,对私募也有好处。
转股条款可以赋予私募等投资机构(借款方)主动权,由私募自主选择转股或不转股,相当于多了一重保障。对企业业绩不放心的时候可以要求还债,对企业发展满意的时候可以要求转股。
引入了私募基金债券融资的可能,为私募基金提供了第三种融资渠道。
如果私募公司发行双创债,意味着每年只需支付固定的资金成本,其余所有的超额收益由基金管理人独享,目前现行的募资方式中,超额收益分成是GP占20%,LP占80%。也就是说,基金管理人可能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试点新三板,双创市场释放积极信号
除了成本高,可转债的发展还面临着监管的障碍。根据规定,双创债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而债转股一般面向国有企业,需要3A级资质,在证券交易所发行。但目前现状是,各省民营企业2A 资质的都非常少。
因为可转债整体风险高,牵涉大量对赌协议,在经济下滑的时候,容易引发风险,在中国这么多年都没发展起来,也是有这个原因的。越便捷的金融产品,风险也可能越高。
美国发展债转股已有30年历史,优先股和可转债都很发达。但是中国市场完全没有起来,在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情况下,交叉地带股债不明的产品很难发展。
目前监管层已经注意到了市场的需求,但是实际推进时,分业监管仍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难题。
所以,仅靠证监会的文件是不够的,还要债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中证登、中债登一起来推,双创债可转债才有可能往前发展。
然而市场上已经出现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5月15日,新三板企业精晶药业(835033.OC)发布公告,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双新创业公司债,这份公告首首次明确了将附带转股条款,并且明确了诸多细节。
该债券规模不超过1.5亿元,原股东不享受优先配股。可转债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债券期限为不超过三年,一年付一次息,债券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公告显示,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六个月即可转股,初试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做市交易均价,也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均价。
除了转股条款,双创债还规定了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存续期间,当特定时间段内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一定比例时,只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可以下调转股价格。
双创板是个值得挖掘的蓝海
在国家进一步的推动下,双创债模式渐趋成熟。
然而针对投资人投资信心不足的问题,尚需有关监管部门增强对于发债企业的监管,我们期待双创债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复制的可能。
自从国家倡导双创以来,场外市场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了更加精准的扶持双创企业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共青团中央牵头,联合中证报价系统,共同发起建立了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简称“双创板”)。
投资人可以以较低的投资门槛,近距离的接触私募股权投资,从而优化资产配置。也就是说,在双创债被验证为行之有效的情况下,双创板便可针对自身情况,合理有效的探索发行新型双创债,以便大众投资人更好的支持青年双创事业,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