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续信托和永续债「基金公司永续债」
今年以来部分信托公司由于地方银监局的规定及踩雷多家地产,已经接近停业整顿状态,业务员也在迷茫中度日。华鑫信托却逆势发行了大量永续债产品,一时间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何为永续债?永续债到底有何优劣势?
▌永续债的发展
17世纪,永续债诞生于荷兰。在1648年,荷兰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和获取大量资金,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发行一批无限期债券。随后西方各国都开始借鉴荷兰的方法发行这种债券,这种债券即为永续债的雏形。直到20世纪末,巴塞尔委员会对巴塞尔协议作出修订,即允许银行通过进行永续债融资来填补其资金空缺,这时永续债才开始通过银行大量发行。
国内永续债自恒大地产于2013年在香港发行而正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之一,迄今为止已有八年多的实际应用与发展。永续债券名义上是属于一种债务性质的科目,但实际上却是对于一个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殊属性。永续债在实践过程中归类于负债还是权益,应根据具体发行条款进行界定。
▌为何华鑫信托选择了永续债?
在信托行业非标转标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纷纷做出了其擅长领域的调整,如中融信托、中粮信托的地产永续债,五矿信托、万向信托的私募股票基金,爱建信托、粤财信托的地产股权等,华鑫信托则选择在自己擅长的政信领域深耕,研发了永续债产品。永续债产品相比传统产品非但不占用非标额度,并且能够同时释放等比例非标额度出来,信托报酬也相对较低,能够给投资人提供较高的投资收益。
▌永续债有哪些弊端
永续债发行人可以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且不受次数限制,不承担违约责任;永续债在一定程度上可为高负债率企业起到降杠杆作用,而且企业也不用担心永续债持有人参与公司经营和稀释股权等问题。
永续债的清偿顺序劣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计入权益工具。一般来说永续债的投资者只能获得存续期内的利息。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为:普通债券、永续债、次级债券、优先股、普通股。当然根据条款规定永续债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使永续债的清偿顺序等同与普通债券。
▌华鑫信托为投资人做了哪些优化?
1.设置票面利率跳升机制
一般来说,票面利率跳升是从发行第三年开始,随着永续债存续年限增加带来的高额利率,企业一般在利息开始跳升前就会赎回,绝大部分持有时间不超过第二个利息周期结束。这种利率跳升的机制给企业未来带来的赎回义务,使本来不存在期限的永续债变得实际上有期限。
2.设定担保条款
虽然进行永续债融资的企业往往都是信用评级良好的企业,而且违反永续债条款付出的代价要远高于获得的收益,但这些约定俗成的内容并不能使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因此融资方仍需要制定一些担保条款使投资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例如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和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抵押担保,设定这些条款能使债券发行契约更加科学合理。
3. 设置初始投资期限
华鑫信托在永续债项目的发行中增加了出示投资期限,让原本时间节点模糊的投资产品有了较为友好的条款,融资人也在初始投资期限结束后有权偿还该笔债权本息。
▌信托圈内人观点
在永续债正式发行前融资方要对其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使用目标等要素做好相应计划和准备,同时也要确保发行永续债所募集到手的资金规模较为合理,应以公司总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以及企业资本结构等重点指标为依据去合理规划发行永续债的适当融资规模。同时公司还应当紧跟市场变化情况,优化永续债的发行方式和时间窗口,选择适当发行时机与合理的融资成本。
地产行业风险频发、资金池逐个喊停,最严监管落地的背景下,信托行业迎来了大洗牌,华鑫信托压上了自身的全部声誉,继续深耕政信领域,或许下一匹行业黑马已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