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发行数据「政府债券」
一、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8年12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38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7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362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475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下同)163亿元。
2018年,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1652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2219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460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21705亿元,占当年新增债务限额的99.6%,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19947亿元。
资料来源:财政部
资料来源:财政部
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6.1年,其中一般债券6.1年、专项债券6.1年;平均发行利率3.89%,其中一般债券3.89%、专项债券3.9%。
从区域分布看,2018年末江苏省、山东省(含青岛市)和浙江省(含宁波市)地方政府债券存量规模降序排名前三位,均超过万亿元;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和辽宁省(含大连市)地方政府债券存量规模次之,均处于八千亿元至万亿元之间。综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负债率、当地财力对地方政府债券的覆盖程度等因素看,青海省、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辽宁省(含大连市)和黑龙江省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偿付压力均较重,其中青海省和贵州省地方政府负债率3较高、均超过59%,辽宁省(含大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偏小,上述省份集中于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债券偿付压力较重。湖南省、天津市、陕西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专项债券偿付压力较重,其中湖南省和天津市举债空间相对受限。北京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和广东省(含深圳市)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偿付压力均较轻。
二、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
截至2018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3862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9939亿元,专项债务73923亿元;政府债券18071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3151亿元。
资料来源:财政部
资料来源:财政部
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4.4年,其中一般债券4.4年、专项债券4.6年;平均利率3.51%,其中一般债券3.5%、专项债券3.52%。
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趋势
为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末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39万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至2022年,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受益于上述政策,未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时间分布有望分散化,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债券集中供给压力,持续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