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买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重庆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石青川)近日,网传重庆购房政策有松绑迹象,重庆购买二套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致电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证实,确实如此。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重庆是从11月24日起开始施行二套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并将在近日挂上官网供购房者查询。据了解,此次二套房的定义为,名下购买的第二套房,若之前购买过但已经卖出的情况,也将被计算在内;已婚的情况下,是以夫妻双方名下房产计数,婚前的房产也会计算在内。此外,若首套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需结清后才可在二套房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
而贷款额度依然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且单人最高不超过40万进行计算。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均超过1.6万的情况下,最高可用公积金贷款80万。上述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等十家银行均可接受办理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重庆只有首套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按照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描述,以公积金贷款层面来看,重庆购房政策确实略有放松,但松中有紧,对于交易出去的房产依然会计算在内,对于投资性质的房产买卖依然是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这样的方式是否有漏洞可钻?以为不愿透漏姓名的贷款中介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有些情况如果超过了第二套房产的数量限制,但依然想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以以离婚的手段进行操作规避。比如,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的,直接办理离婚,另一方即可用公积金贷款进行买房。”对此,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这种情况没办法规避,但这种“钻漏洞”仅适用于夫妻双方婚前未加另一方名字的特殊情况,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不必担心购房者利用公积金贷款来进行投资性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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