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查询「上海2021年校历」
来源:渭南日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会议审议通过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渭南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12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3人,其中,在编58人,非在编10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87家,净增单位356家;新开户职工2.71万人,净增职工1.73万人;实缴单位4379家,实缴职工27.91万人,缴存额38.59亿元 ,分别 同比增长 8.85% 、6.61%、25.86%。2021年末,缴存总额289.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0%;缴存余额120.44亿元,同比增长23.1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
(二)提取:2021年,5.6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96亿元,同比下降14.4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41.36%,比上年减少19.50 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68.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万笔23.4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0.53%、13.3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6万笔19.28亿元,韩城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4.21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34亿元。其中,市中心8.08亿元,韩城中心1.26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5万笔141.65亿元,贷款余额100.4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56%、19.88%、16.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41%,比上年末减少4.8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203笔76889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89979.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02871.2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0.52亿元。其中,活期13.7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50亿元,1年以上定期1.3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3.41%,比上年末减少4.8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0719.36万元,同比增长30.55%。其中,市中心34765.58万元,韩城中心5953.78万元;存款利息4480.9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056.8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181.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4336.43万元,同比增长97.02%。其中,市中心21269.97万元,韩城中心3066.46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95.5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31.26万元,其他9.6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6382.93万元,同比下降13.04%。其中,市中心13495.61万元,韩城中心2887.32万元;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5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218.2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33.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31.68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6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6.0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806.08万元,韩城中心上缴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801.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519.6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8014.08万元,韩城中心提取505.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881.56万元,同比增长25.15%。其中,人员经费1186.49万元,公用经费314.99万元,专项经费380.0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543.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26.80万元、279.77万元、137.06万元;韩城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37.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69万元、35.22万元、243.0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5.72 万元,逾期率0.026‰,其中,市中心0.026‰,韩城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4801.14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30%,国有企业占28.36%,城镇集体企业占1.06%,外商投资企业占1.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7.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5%,灵活就业人员占0.18%,其他占0.90%;中、低收入占98.98%,高收入占1.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78%,国有企业占20.16%,城镇集体企业占1.70%,外商投资企业占0.6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8%,灵活就业人员占0.53%,其他占4.64%;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0.78%,租赁住房占9.7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9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8%,出境定居占0.56%,其他占0.9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4%,高收入占0.6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6.9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77%,比上年末减少0.7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3367.9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0%,90-144(含)平方米占87.86%,144 平方米以上占10.74%。购买新房占96.6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3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6.9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13%,30岁-40岁(含)占46.47%,40岁-50岁(含)占 21.08 %,50岁以上占4.3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3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3%;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98%,比上年减少45.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本段仅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试点城市披露)。
无上述情况。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我市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从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7341元/月,最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渭南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
2、2021年提取政策无调整。
3、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无调整。
4、2021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无调整。
5、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开办并进一步完善了包括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八项高频“跨省通办”业务。渭南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陆续将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迁入线上,部分业务实现了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上线后的综合服务平台包含中心门户网站、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渭南公积金手机APP客户端、渭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12345和12329并线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支付宝查询等九大渠道,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短信推送等功能。职工不仅可以从该平台及时了解到公积金资讯、掌握最新公积金政策,实时查询到本人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有关信息,同时还可以办理一些单位和个人公积金业务。
为彻底解决中心业务大厅工作场地小、业务网点少、职工多部门跑、办事排队预约、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等六大难题,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经中心多方努力,已实现六部门信息数据互联:将公安、民政、掌上渭南APP、市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国土(不动产)、人行征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整合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渠道,充分融合单位网厅、个人网厅、12345(12329)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博和自助终端、支付宝等服务渠道,为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提供功能灵活的公积金服务门户,争取实现让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体验升级;把人性化服务融入公积金业务服务的全过程,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网上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中心业务咨询电话、12329服务热线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整合,实现“双号并行”,架设了中心与职工沟通的桥梁。热线实现了自助语音查询、人工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功能。职工可以自助或人工语音方式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和公积金政策等信息,职工满意率达99%以上。
2、11月份中心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升级优化的同时,对设立在行政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区安装的公积金自助查询终端也进行了重新部署,现包含的功能有: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主要业务、文档下载、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咨询、科(部)信箱等,可实现相关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的自助查询办理。
3、完成了与省级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了省厅要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查询;个人信息核查;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单位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回执等七大功能。
4、按照省厅监管处的部署要求,完成了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连接工作,实现了数据共享。
5、完成了中心电子签章项目建设工作,实现了在各类业务要件中嵌套电子签章功能(11月12日)。
6、完成了省级12329短信平台短码号资源使用的申报、签约、测试及上线工作。
7、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完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的相关测试、数转和环境切换工作,已于5月25日上线试运行。
8、完成了“统计分析平台”(报表系统)的测试及上线工作(12月13日)。
9、2021年8月份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中心网站系统依照最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以优异成绩通过等保测评及公安备案,符合等保三级测评要求。
10、2021年9月份完成了中心各科室及各县(市、区)管理部业务系统相关设备的升级、维保及杀毒软件的部署。
11、2021年5月份渭南中心异地容灾备份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已经完成,数据已安全备份于汉中中心。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无上述情况发生。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上述情况发生。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上述情况发生。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目前中心内设人秘科、公积金管理科、财务会计科、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科、稽查科、信贷科、信息技术科,并在临渭区、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白水县、富平县、大荔县、澄城县、合阳县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韩城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网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gjj.weinan.gov.cn/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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